来源: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,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设区市税务局: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,各城市要进一步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,根据本地实际情况,因城施策,自主决定是否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、限售、限价等措施及是否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。 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居民家庭唯一住房和普通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赣建房〔2015〕2号)等有关规定与本通知意见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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