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各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,赣江新区管委会,省直有关单位: 根据2020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林业局印发《关于开展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(镇)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赣建城〔2020〕53号),经省政府同意,现公布南昌市、瑞昌市、南昌县等20个市(县)为2022年“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”;南昌市新建区溪霞镇等31个建制镇为2022年“江西省生态园林城镇”。 希望被公布的市(县、镇)认真总结建设经验,巩固建设成果,进一步加大园林绿化、生态环境和宜居设施建设,持续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。全省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认真贯彻省委、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、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部署,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理念,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为根本目的,积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(镇)建设,系统推进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,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作出贡献。 附件:2022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(镇)名单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林业局 2022年12月5日
附件 2022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(镇)名单 一、2022年“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”(排名不分先后) 南昌市、鹰潭市、瑞昌市、龙南市、高安市、南昌县、靖安县、安义县、进贤县、芦溪县、彭泽县、信丰县、大余县、全南县、于都县、寻乌县、石城县、泰和县、金溪县、广昌县。 二、2022年“江西省生态园林城镇”(排名不分先后) 南昌市新建区溪霞镇、南昌县向塘镇、南昌县冈上镇、安义县石鼻镇、安义县鼎湖镇、进贤县文港镇、进贤县李渡镇、庐山市牯岭镇、赣州市赣县区储潭镇、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、信丰县西牛镇、信丰县油山镇、大余县樟斗镇、大余县新城镇、大余县黄龙镇、安远县三百山镇、宁都县黄陂镇、兴国县高兴镇、石城县赣江源镇、石城县小松镇、泰和县螺溪镇、靖安县璪都镇、铜鼓县大塅镇、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镇、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枫林镇、德兴市花桥镇、玉山县双明镇、玉山县紫湖镇、铅山县鹅湖镇、弋阳县曹溪镇、鄱阳县高家岭镇。
|